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襄质监发〔2007〕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直属各单位:
自我局推行区域监管责任制以来,特别是今年县(市)区局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大力推行“一主多协”体制,监管和服务的有效性明显提高。但是,因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地的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领导分工、市县两级业务界定不明确、综合业务科职能未到位等突出问题。为了切实强化责任,促进综合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区域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区域监管工作的认识
实行区域监管是质监事业发展的需要,是质监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有效途径。新时期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有了迅速发展,尤其是在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质监部门职责后,质监部门从生产源头抓质量的责任更大更重。为了适应这种形势,我们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发现,实行区域监管能够充分发挥质监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克服自身长期存在的一些弊端和问题。实行区域监管就是要改变过去条块分割,职能科室和二级单位单打独斗、各奔利益,交叉重复检查,重处罚轻管理,增加企业负担的混乱局面。实行区域监管是对质监业务流程的重大改革,要按照指挥协调、巡查服务、反馈分析、总结处理、改进提高的科学有序的运作模式开展工作,依法监管,严格管理。实行区域监管也是质监部门执政为民、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在这个重大改革时期,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纠正“区域监管就是划区域打包收费”的错误认识和只做表面文章的错误做法,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区域监管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切实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
“一主多协”是区域监管的核心内容,是以直属分局日常监管为主,技术机构和中介机构协助,稽查机构执法督办,县(市)区局综合协调的一种工作模式,目的是强化机关工作效能和基层工作的有效性。在机构设置上,主要是精简机关,强化基层,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在职能分配上,主要是强化协调和服务,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既是独立运转的个体,又是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的一个整体,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更新利益分配理念;树立责任意识,更新依法行政理念;树立服务意识,更新以人为本理念。
二、进一步强化对区域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区域监管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抓好辖区内的区域监管工作。要将区域监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研究落实区域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加强指导和督办,定期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局报告。要按照“明确责任、避免交叉”的原则,重新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除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外,应将各项工作划分为机关财务、党务政工、综合业务、行政执法、技术机构和中介机构五类。综合业务科由局长主管,分管直属分局的副局长协管,分管执法的副局长联系稽查分局,分管技术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副局长联系质量计量检测所,机关财务和行政效能监察各由一名领导分管。
市局各业务科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指导、帮助县局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各县(市)区局要主动与市局和市级技术机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科学界定监管机构工作职责。为减少内部机构之间的摩擦和内耗,统一规定,由直属分局负责生产企业、农业标准化和非生产领域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管,稽查分局负责非生产领域和直属分局交办的案件,技术机构和中介机构只开展相关检验检定和技术服务工作。直属分局按区域对生产企业的监管服务要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综合业务科的安排同意,不准进入生产企业。
明确划分技术机构业务范围。组织开展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普查工作,编制检验检测项目一览表,将具有资质的检验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外公布。明确县、市两级技术机构检验检测区域范围和业务项目,对县级技术机构具备能力的项目,应由当地县级技术机构承担,市局在工作安排上尽量向基层倾斜;对县级技术机构不具备能力的项目,由市级技术机构给市局报计划,市局批准后由县(市)区局统一协调安排,由市级技术机构负责检验检测。市局各业务科室要加强督办,保证检验检定计划的落实。市级技术机构对在县(市)区收取的检验检定费用,要主动付给县(市)区局40~50%的组织协调服务费,以促进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市局监察科将组织专项检查,对应分包而未分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没收不正当收入外,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建立和完善指挥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局(分局)的综合业务科是本级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的内设机构,负责与市局各业务科室对口联系,上传下达,并完成市局业务科室交办的任务,各级直属分局、技术机构都要自觉地接受综合业务科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根据这一职能定位,各县(市)区局(分局)对综合业务科应调整充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团结配合,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避免出现“机构虚设、职责不明、指挥不力”的现象。各局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全面、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综合业务科科长。各局综合业务科应主动加强与市局各业务科室的沟通和联系,指定专人负责收发处理工作信息,确保政令和信息渠道的畅通。
四、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
坚持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规范执法行为,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推行业务工作量化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法,坚决杜绝将罚没收入与工资福利挂钩的行为。坚持推行政务公开,各单位办证大厅要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办事程序全部公开上墙。坚持加强对技术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确保检验报告质量,坚决杜绝虚假、未检和超范围出具检验检定报告。
各级监察部门要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风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工作中存在的越位、缺位、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无卷收费、只收费未履行委检协议、没有收费依据和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为重点,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案件查办、督办力度,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认真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对查实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实行区域监管是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模式的一次深刻变革。各单位要在贯彻落实市局对区域监管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改进不足,积极探索和完善“一主多协”体制,使区域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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