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办公室
1、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政务工作制度,承办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局发文稿的审核,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编辑政务信息,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收发、文秘、信访、督办、档案、保密、行政、后勤、外事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管理系统财务经费、 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统计工作;组织管理科技、装备工作;负责罚没物资管理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综合业务科
1、收集、汇总各类业务工作信息,填报统计报表,撰写分析报告;负责企业各种数据录入、更新维护工作,管理企业档案;负责对外质量信息的发布工作;
2、负责编制质量、食品、计量(含商品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和执法监督等各项业务年度工作计划,按季度、月度分解后督促实施;负责业务工作的调度和综合协调工作;
3、承担同级政府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订质量兴市、兴企活动计划和名牌产品培育计划;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复审; 组织协调信息标准化方面的工作, 配合和参与对重大新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 配合上级做好WTO/TBT方面的工作;协调、指导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
5、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和管理量传和溯源;
6、负责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检定、校准、检验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法制监督工作,承担政府打假领导小组执法打假协调和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各类投诉举报;
8、组织实施本局承担的行政许可(含审批、核准、登记、备案等)项目,负责受理省局授权的工业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并组织核查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工作;
9、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监察科
1、负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老干部、奖惩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配合上级开展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2、承担纪检(监察)、机关党务工作机构的工作任务;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行政效能的考核评定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其它工作。